问题 | 预付充值后,商家倒闭老板跑路,是诈骗么? |
释义 | 充值是一种“预付款消费”,贵宾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是商家为了增强消费者依赖性,提供预付凭证兑付货物或服务,但实际上又兼具融资、集资等类金融属性。 实际很多商家在收预付款后“跑路”,虽然我国有要求类似企业实施备案管理,但众多不规范的商家未进行备案,导致跑路后消费者找不到负责人。于是认为此事构成刑事诈骗,要求公安立案。 预付卡充值后跑路,是否构成诈骗? 其实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商家是否有实体经营,如果商家一开始开店作为一个幌子,实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预付款后跑路,那确实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商家在办卡时没有虚构事实,的确向消费者提供了部分服务,只是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倒闭的,并不构成诈骗。建议受害者组织在一起,带好相关证据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商务、市场管理等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因商家违约,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家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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