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属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强奸罪如何认定?
释义
    一、哪些属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二)既遂与未遂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三)婚内强奸的定性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
    (四)强奸罪的对象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传统观点上认为,只有男性才能成立强奸罪。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其实有些情况下女性也是可以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的,不过在具体的身份上,女性只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而不能成立强奸罪的实行犯。而就目前的规定来看,若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也是成立本罪,不过在处罚的时候会从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0: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