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
释义 |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两种常见情况: 1、婚前购房,一方未有任何贡献 购房时,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买落在出资方名下,此房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为房屋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在分割时可能会结合贡献比进行补偿,实际情况需看法官裁定。 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无结婚证买房子写孩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贷款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割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 由于一方单独付首付,房屋归产权登记多为支付首付一方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三)一方父母付首付,子女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父母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但有一点,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还是有的。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条规定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物质付出上的公平,但对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且无法量化的付出并没有给予过多考虑。 (四)双方父母共同付首付,子女婚后还房贷 按照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至于房贷部分,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就由男女双方公平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进行区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结婚买了房子的情况,一般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标准进行划分。如果是一方出全资,那么该房产应该归其所有。如果是一方出首付,两人共同偿还贷款,这应该就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二、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能不能分割 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财产属一方个人财产,自然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但若一方对另一方财产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贡献行为,则应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需对该财产进行管理进而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一方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取得的房屋租金;以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收益;以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的股权投资收益;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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