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法39条规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下: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如下: 1、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 4、流氓行为; 5、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 7、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综上所述,扰乱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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