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是否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出庭?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需要双方都到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除非当事人无法表达意思,否则仍需亲自出庭。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核实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在开庭审理时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有回避申请。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需要双方都到法庭。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到庭会有什么影响?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不到庭,可能会对案件产生一些影响。首先,法庭可能会认定对方缺席,并在判决中考虑这一因素。对方的缺席可能导致其无法就案件中的事实、证据和辩护进行陈述和辩论。此外,对方不到庭可能会导致诉讼过程的延迟,因为法庭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来考虑如何处理对方的缺席。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能会决定继续进行诉讼,并对对方做出不利的判决。然而,具体的影响取决于具体的案件和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准确建议和解释。 结语 离婚诉讼中,双方都需到庭,否则可能影响案件判决。对方缺席可能导致其无法陈述辩论,延迟诉讼进程。法庭可在考虑对方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具体影响需根据案件和法律规定而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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