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
释义 | 职工因工下落不明可享受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待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职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期间,可获得一定时间内的工资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困难者可预支部分工亡补助金。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丧失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和拒绝治疗。 法律分析 一、职工因工下落不明可享受怎样的工伤待遇 1、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二、职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结语 职工因工下落不明,享受工伤待遇的申请程序需向基层法院提出,并提供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将发布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或一年。公告期满后,法院将根据确认情况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职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期间,可在前三个月继续领取工资,之后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支付抚恤金。若职工被法院宣告死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若不满足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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