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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属于打官司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仲裁属于打官司吗
    这个不一定,仲裁结束后,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无异议的话,就结束了,不会进入到诉讼程序。申请了劳动仲裁后,等着仲裁开庭通知,并注意仲裁厅的举证通知。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法。诉讼才是人们说的“打官司”。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进行诉讼。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定化。
    二、人事争议仲裁流程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上海市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在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30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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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