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肯付定金怎么办 |
释义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不愿支付定金,可以商议解约。定金是确保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而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不肯付定金,可以协商解约。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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