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哪些前提条件 |
释义 |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一、继承是否需要交税 继承不需要交税。 我国没有遗产税,因此继承遗产并不需要交税,但是如果继承的遗产是房屋时,因为房屋要过户,所以需要缴纳契税,约在1%至3%,但如果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的房产,那契税是免征的。继承其他方面的财产是不需要缴税的。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二、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伪造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并且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小三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小三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有遗嘱的或如果遗嘱合法,则应该按照遗嘱处置遗产; 2、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小三的孩子是继承人,则小三的孩子就无继承权。 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有: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立遗嘱人死亡; 3、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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