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二、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