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可以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一、民法典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规定: 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照顾公婆,岳父岳母的,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将他们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综上所述,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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