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离职必须等交接的人来了才能走吗 |
释义 | 不可以没有交接就走人,劳动者正常离职,劳动者交接不一定非要对口会计进行交接,只需要将工作或相关内容交接给用人单位的经办人员即可,具体由谁来接替工作由公司自己定义,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一、财务会计的工作禁忌 1.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求私利 2. 谨言慎行,保守企业机密 3. 不隐瞒企业重大隐患、经营危机或财务风险 二、财务会计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有哪些 1.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2.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3.财务章交接; 4.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5.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6.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7.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8.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9.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三、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已办理交接手续还要对在职期间的账务承担法律责任吗 要。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离职以后仍然要对之期间的财务状况负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按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财务凭证要长期保存30年 。按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制要求,财务及负责人在离职及退休前需要对相关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同时要对在职期间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关工作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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