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虽说已经提倡并逐步实现男女平等,但是不得不说,男女平等还没有实现。在家庭生活中,女性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照顾了孩子没办法工作,参加了工作没办法照顾孩子。选择做家庭主妇,培养孩子照顾家庭的女性同样是伟大的。 在中国,没有工作收入的家庭妇女是高危职业,一天男方起诉离婚,承担了照顾家庭大主要工作的女性,能否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小静与大宝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大宝起诉,小静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部分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小静系家庭主妇,平日照顾一家老小,没有工作及固定的经济收入,能否请求大宝对平日的工作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故,在大宝与小静的离婚诉讼中,小静可以请求大宝支付家务劳动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