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释义 | 刑法没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只有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其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食用为目的。 一、捕杀一只山麂会判刑吗 捕杀一只山麂会判刑。 麂已列为国际濒危动物,任何猎捕麂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严禁猎捕、买卖、食用野生麂子。捕杀一只山麂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犯罪的情节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客观要件如下: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包括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2、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 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4、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既遂的唯一标志。 二、贩卖鹿角要怎么判刑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仍然予以收购、运输和出售。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载之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即不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上述动物制品亦构成犯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具有收购、运输、出售其中一行为,即构成犯罪。罪名一旦成立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国家规定可以食用的动物 首先要明确的是该规定提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一般来说多指家畜家禽,而陆生野生动物则是明令禁止不可食用的,然而需要清楚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国家禁止食用的是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并非所有水生野生动物,所以水生野生动物除国家保护动物外是可以食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