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按揭债务算夫妻共有吗 |
释义 | 算夫妻共有债务。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包含劳动收入,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即经济利益,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如署名权等等。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这里说的继承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比如登记。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非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一般而言,下列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非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结婚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在婚内所有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有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配的,但是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如果是双方进行协商一致的,那么所有的债务和所有的财产怎么分配都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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