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条件不起诉算犯罪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未成年人犯罪后,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有悔罪表现,检察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所以附条件不起诉是犯罪,但附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酌定不起诉需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