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离婚官司时有些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打离婚官司时要注意的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一、孩子哺乳期想离婚 哺乳期是否可以离婚要看情况。女方怀孕时、分娩后一年内也就是哺乳期内、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同意后两人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同意后两人可协议离婚,如男方不同意,诉讼离婚须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为原则,但如果母亲长时间患病治疗且病情比较严重、由于自身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抚养子女的,父亲可以要求抚养子女。 二、有孩子没结婚证男方负责吗 负责。 非婚生子女 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孩子跟父母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血缘决定的,虽然没领结婚证,双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所有分开时协商好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就行了。 有小孩由女方抚养的,男方负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三、孩子是残疾父母是否可以离婚 孩子是残疾父母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离婚后子女可以协商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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