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会只要通过分红发放时间,这个时间是每天、每周还是每月、每年、每两年都是可以的。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怎么分红、多长时间分红均由股东会做出决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是公司财务制度。如果公司不分红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可以转让股权,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