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品犯罪有竞合性吗 |
释义 | 毒品犯罪是很有可能出现竞合的情形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等。 一、涉毒和吸毒有什么区别 吸毒是指吸食毒品,吸食毒品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不仅要求吸毒者接受强制戒毒,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涉毒行为主要是指私藏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以及与毒品有关的涉及刑事案件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以及其他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同时对这些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定罪量刑标椎。 二、隐瞒毒赃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三、非法持有毒品枪支的证明责任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本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的界限。行为人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即以该罪论处,而不应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犯罪分子拒不供认,又无证据认定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任何一种罪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数量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只能按违法处理。然而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只要有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毒品数量达到较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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