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法女方不一定退还彩礼。除非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男方生活困难,否则女方不需因离婚退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需退还彩礼。仅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时,离婚后女方需退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离婚后女方也需退还彩礼。因此,只要双方未出现上述情况,女方无需因提出离婚而退还男方之前所给付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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