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审不可以不写行政拘留。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只要是行政拘留过,无论自己还是直系亲属在政审中都不会通过,中国的政审审查的两大特点政治血统的纯洁性和连坐制度。所谓的规定就是文字而已,也不要听律师胡说,现实政审无论是事业编还是公务员甚至国有企业都通不过。因为在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会备注曾行政拘留过。 拘留属于违法记录,只在被处罚的公安机关留存,并不影响个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更不影响子女的政审 。但如果是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子女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特殊岗位的公务员时,政审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