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场签了一年合同到期不续签,商场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 如果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租赁期届满后,商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如果在同等条件下,出租人不与承租人续租,而将商场租给第三方的,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索赔。 优先承租权对租赁合同中的当事人的影响: 1、对于承租人的影响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无需就享有优先承租权与出租人另行约定。只要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即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租赁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 2、对于出租人的影响 对出租人而言,优先承租权成为法定权利,不能约定排除优先承租权的适用,也不能以未约定优先承租权为由主张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出租人的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出租人在原租赁期限届满后完全丧失了选择承租人的权利,也不意味着承租人能够当然续租,因为优先承租权的行使还需要满足“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等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商场的合同到期之后,一般商户不续签不会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商场不续签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