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贷结清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 房屋抵押权 的注销手续,借款人要携带房产证,结清证明和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去各区住建委办理解抵押。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如果有押金,还需要向 开发商办理 押金的退还手续。 法律客观: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