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支付对企业的一些影响 |
释义 |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该方式的会计处理涉及授予日、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行权日。股份支付授予的方式不同,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对于授予后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的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这种方式在实务中比较少见。对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其会计处理分为三个阶段:(1)授予日不做任何会计处理;(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人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内某期应当确认的金额为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同时,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3)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不确认权益,而是确认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对于授予后可立即行权的,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负债。对于完成等待期内规定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同时,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此外,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而是将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一)**股份股票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 **股份的股票期权计划属于等待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为:(1)授予目的会计处理。2006年12月28日,符合授予日的标准,不作任何会计处理。(2)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根据**股份最初的公告,公司详细计算后的股权激励费用总额达到73895万元,其中2006年摊销18473.75万元,2007年摊销55421.25万元;后来,**股份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股权激励费用不可以按年摊销而必须按日摊销,因而2007年12月28日之后的股权激励费用不能全部在07年摊销,而需在08年摊销,所以新方案对其股权激励费用的处理进行了调整,将费用调整为2006年摊销506.12万元,2007年摊销45981.93万元,2008年摊销27406.95万元。 2006年: 借:管理费用5061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61200 2007年: 借:管理费用4598193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59819300 2008年: 借:管理费用274069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74069500 (3)可行权日后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股票期权计划,最初的行权日为自期权授权日一年后,即2007年底。实际上,**股份管理层2007年底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为64480份(占全部股票期权的I%),行权价为12.05元/股。后续行权年份的会计处理相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数量进行核算。2007年底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776984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38950 贷:股本6448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51454 (二)股票期权计划对**股份的影响 2007年3月的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主营收入192.08亿元,同比增长17.56%,剔除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对净利润的影响数后的净利润为4.39亿元,同比增长27.46%。由于股权激励费用的计算,并表后公司净利润—9895.66万元,每股收益-0.22元。但4月底,依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费用后,2007年摊销的费用有所减少,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都有一定的提高,公司基本EPS也相应调整为-0.04元。从**股份的案例可以看出,按照股份支付准则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财务指标特别是利润的影响非常巨大: (1)在等待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作为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减少了当期利润及每股盈余,市盈率也随之变动; (2)可行权日后,公司收到激励对象行权支付的现金,同时公司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和权益结构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股东权益总额的增加,每股收益会进一步被稀释; (3)虽然股权激励费用的处理只是会计上的数字变化,并没有实质的现金支出,但账面业绩的不利数字,也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并对公司股价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股份支付对企业利润的相关启示 由于股份支付对企业利润影响巨大,在很多国家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比重开始明显上升。因而,通过**股份案例,需要总结股份支付对企业利润的相关启示。 (一)股权激励效果有限,激励成本偏高数据显示,**股份01年至0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7%、19.8%、40.6%、18.6%和21.5%,均高于股权激励约定的15%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可以看出,即使**股份的高层管理者不太努力工作,仍然可以从容地获得巨额股份。同时,激励方案采用的是没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标准,其被操纵的可能性无疑更大。因而,**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效果非常有限,但其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费用总额却高达73895万元,激励成本明显偏高。 (二)存在很大的利润操纵空间主要体现在:(1)在保证职工获得同等对价的条件下,如果企业选择不同的股份支付方式,则可以记录不同的成本和费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行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这就给企业带来了操纵利润的空间;(2)具体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是在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基础上的,再乘以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调整等待期的长度。这样,不仅公允价值可以调整,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估计和最可能的业绩结果也可以被操纵。 (三)相关制度尚不完善股份支付准则颁布之前,有关股权激励的规定分布于《公司法》等法规中,与现行准则并不一致,且目前很多规定并没有废除。这些规定的存在,并非真正与股份支付准则相矛盾,而是修订的滞后性导致的。因而,关于股份支付的所有规定须不断加以修订,使之趋于完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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