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儿子户口想迁到我前妻名下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户口根据《民法典》规定,跟随抚养方迁出或不迁出。协议离婚需准备离婚证等材料,起诉离婚需准备离婚判决证明等材料,建议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再起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按照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以上是说立户后孩子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的简要说明。根据上文描述的协议离婚前出和起诉到法院迁出。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再起诉至法院。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儿子户口迁移至前妻名下的手续? 办理儿子户口迁移至前妻名下的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儿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离婚证明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住地的社区事务管理中心,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接下来,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以核实相关信息。最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一旦审批通过,户口迁移手续就完成了。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将随抚养方迁出或不迁出。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准备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对于起诉离婚的情况,需准备离婚判决证明书等材料,前往迁入地办理迁移手续。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户口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再向法院起诉。办理儿子户口迁移至前妻名下的具体步骤,请准备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管理中心,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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