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报人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后要积极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在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前询问管理人自己申报的债权是否还需补充证据资料以使债权能够得到应有的确认。在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后申报人应向管理人索要经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登记表。 公告期满后债权人能申报债权吗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后怎么确定? 债权申报后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该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申报是什么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申报债权后需要再起诉吗 不需要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进行起诉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及其内容。 企业破产后向谁申报债权 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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