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一)包办婚姻; (二)买卖婚姻; (三)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四)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五)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六)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七)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