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检察院可以并案处理吗
释义
    人民检察院可以并案处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等案件,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如果涉嫌的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的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共同犯罪的的四种形式
    1、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
    2、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3、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或称有组织形式的共犯)
    这是根据有无组织形式所作的划分。犯罪集团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4、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特定的分工所作的分类。简单共犯,是指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这又被称为共同正犯或者共同实行犯。 复杂共犯,则是指共同犯罪人中除实行犯外还有教唆或者帮助分工的共同犯罪。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3: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