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人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年龄条件: (一)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二)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四)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五)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六)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七)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