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工伤认定不服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企业不服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企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对工伤认定书表示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最少会有三份,一份交由用人单位申请理赔使用,一份交给工伤员工自行保存,另一份则由劳动保障部门存档。工伤认定书出具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诉吗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处理办法是: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对工伤仲裁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仲裁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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