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销项税额抵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指的是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只有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允许差额纳税时才使用销项税额抵减核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