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盈余公积怎么提取 |
释义 | 盈余公积提取方法: 1、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按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2、企业按规定提公益金,按提取公益金的数额,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3、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借,盈余公积-公益金;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4、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照当期弥补亏损的数额,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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