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分支机构注销增值税留抵额能否扣除
释义
    【问题】 分支机构注销,其增值税留抵额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 【问题】分支机构注销,其增值税留抵额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款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的除外,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分支机构注销时,存货由分支移至总机构视同销售,留抵的税额作为分支机构进项税额在实现的销项税额中正常扣除,而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5 3: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