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女男初婚女方能否领取独生子女费补贴? |
释义 | 再婚夫妻中,一方有子女但不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情况下,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独生子女费补贴。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夫妻也可以申领独生子女奖励费,包括只有一个子女且不再生育收养、再婚夫妻中一方有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无子女且不再生育收养、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且未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等。对于单身或离婚丧偶后的育龄人员,也有相应的申领条件。 法律分析 首先,如果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补贴;其次,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双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或单方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首先,再婚夫妻中,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且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补贴。其次,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符合条件的夫妻或单方可向相关单位申领该证,享受相应的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