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立遗嘱子女需要在场吗? |
释义 | 父母立遗嘱子女不需要在场,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条件,遗嘱即有效。遗嘱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口头或公证遗嘱等。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有处分权,内容合法,形式合法。订立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无需继承人在场或告知,但在遗嘱有效后,需要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产。 法律分析 一、父母立遗嘱子女需要在场吗?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即开始生效。 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条件,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法定可以选择的订立遗嘱的方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由于订立遗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故此公民订立遗嘱的时候并不需要有继承人在场,甚至遗嘱订立之后,也并不需要告知继承人。若订立的遗嘱有效,那么在公民死亡之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置其遗产。 结语 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条件,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的形式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方式。订立遗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并不需要告知继承人。在公民死亡后,遗嘱的内容将决定遗产的处置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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