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鉴定的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颅脑、脊髓 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耳廓 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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