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为防止缺少监督约束机制而导致权力过大,特设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权威的,单向的。检察院更多的是监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民事案件较少,但不是不监督。二者在级别上一样,都要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查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