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移动副卡被别人使用怎么办 这个我可以投诉移动公司吗 |
释义 | 移动公司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给第三方,需要证明个人保管无误才能起诉。解决方法是要求移动公司提供办理业务单据,找到现在使用号码的人承担责任。移动公司有义务核实身份一致性,但侵权主体是持证人。通知号码使用人停止侵权,销户并偿还欠费,自己也需办理销号,以解除后顾之忧。 法律分析 根据经济法上面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如果能证明,你的身份材料百分之一百是由于移动公司泄露出去的,并且是由他们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用你的身份材料办理了电话卡卖给第三方,这样才能告他们。这个前提是你要证明你的身份证完全没有可能是因为你个人的保管不善而被别人利用的,也能证明这个身份证明材料不会是由工作单位、租房的房东或其他需要你身份证件的单位或个体泄露出去的。如果不能证明,那你就无法确认一定是移动侵犯了你的隐私。真正解决的办法,就是让移动公司提供电话卡办理时的业务单据,根据目前电信部的要求,电话卡开户是需要实名制的,在业务办理时,要需要办理人在协议上签字的。因此,如果卡不是你办的,那么,你可以调出办理业务办理时的存根,然后找现在的电话号码使用人,让他承担侵权责任,最多告移动公司的连带责任。对移动公司来说,在实名制的条件下,他们有义务核实持卡人的身份一致性,因他们审核不严造成的损失,是次要责任,持你身份证的人,才是侵权的主体。目前,你要做的就是通知使用你身份证办理的电信号码人停止侵权,然后让他到移动公司销户,并偿还欠费;二是你自己到移动公司用身份证办理销号,这个移动公司是可以直接办的,这样可以完全解除后顾之忧。 结语 根据经济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告移动公司,您需要证明身份材料是由其泄露并被用于办理电话卡的,且排除个人保管不善或其他单位泄露的可能性。解决方案是要求移动公司提供电话卡办理的业务单据,以证明办理人的身份一致性。如果电话卡不是您办理的,您可以调出办理时的存根,并追究电话号码使用人的侵权责任,最多追责移动公司的连带责任。通知侵权人停止侵权并销户,同时您也可以自行办理销号手续,以彻底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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