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被保全后,是否可以继续买卖或居住? |
释义 | 1、能不能住视情况而定: (1)房子被查封,门上贴了封条,那么房子是不能继续居住的,撕封条是犯法的。 (2)房子被查封,只是在房管局被限制买卖、抵押,未在房子门上贴封条,那么房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2、保全后不可以继续买卖。 保全后一般会通知房产过户部门限制买卖。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一般情况下,此时是不允许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已经有着保全的房产再次进行保全,并且即使存在着多个保全也往往会按照优先顺序来进行处理,此时无法处理的,是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的。 一、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一般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冻结,指的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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