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在执行职责时,有一定的权利保障。首先,辩护律师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接受案件。其次,辩护律师有权拥有案卷材料、调取证人证言、进行辩护意见陈述等。此外,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被告进行鉴定、检验等。最后,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案件进行复核和上诉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司法机关提供案卷材料,有权调取证人证言并进行辩护意见陈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对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提出抗辩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辩护人可以在接到裁定书后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