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案件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
释义 | 打官司关键是打证据,而继承案件是老百姓常常遇到的案件之一,在打继承官司时,有一些证据是必备的。必备证据包括:关于继承发生的证据,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关于继承人的证据,如户口本、身份证等,用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及继承人的人数;遗产情况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遗产范围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情况的证据;继承人有无需要法定照顾的证据,如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如有尚未出生的胎儿,还要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 一、继承房产到哪个部门办理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起,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子女的财产父母有没有继承权 子女的财产父母有继承权。同时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相同比例继承,也就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分割遗产,应当先将被继承人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 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6、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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