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共同犯罪:一是敲诈勒索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四是各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敲诈勒索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敲诈勒索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一、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都是侵财类犯罪,主观方面都需要犯罪嫌疑人有非法占有或取得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都是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但两罪存在明显区别即“威胁”内含不同:一是从威胁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二是从威胁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三是从非法取得财物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二、共同犯罪犯意超出 共同犯罪犯意超出,是指本来两个人的共同犯意,因临时起意,其中一人在原有的犯罪故意基础上萌生另外一种犯罪故意。根据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和共同犯罪的有关理论,每个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都必须以他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犯罪故意为前提,也必须以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具有因果联系为前提。所以说,对于共同犯罪犯意超出的行为人,除了应当承担其共同犯罪的责任,还应当对超出共同犯意的行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