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后三方协议签署,能否随意离职? |
释义 | 毕业后一年内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让原单位出具解约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继续择业。第一种途径没有违约金问题,但可能错失宝贵的就业机会。第二种途径就业范围不受限制,但需要解约责任追究。改派的程序包括出具解约函、办理改派手续等。 法律分析 可以的。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你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其一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按着劳动法原单位接到辞职信以后一个月内不答复视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等;其二是让原单位给你出具解约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然后拿着空白的三方协议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继续择业。第一个途径没有违约金的问题,也不受原来单位的制约,并且工龄可以接续。缺点是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招聘、大多数国有企业等就业机会要求必须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你办理辞职以后就是去了宝贵的机会。第二种办法的优点是改派以后就业范围不受限制担穿曹费丨渡查杀肠辑,缺点是原用人单位给你出具解约函会向你提出违约责任追究问题。改派的程序和手续:原签约单位出具解约函~要回已经签署的三方协议和派遣证~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收齐手续送省教育厅申请新的三方协议表格~发给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回学校办理派遣证。 拓展延伸 毕业后三方协议签署,离职条款的限制和约束 毕业后三方协议签署,离职条款的限制和约束是指在签署协议之后,毕业生在离职时需要遵守的规定。这些规定可能包括提前通知雇主的期限、离职原因的说明、遵守竞业禁止条款等。离职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然而,离职条款并非一成不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调整。毕业生在考虑离职时,应仔细阅读协议中的离职条款,并与雇主进行沟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签署毕业后的三方协议时,离职条款是需要注意的重要内容。离职条款规定了离职的具体程序和限制,对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毕业生在离职前应仔细了解和遵守离职条款,同时与雇主进行沟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根据具体情况,离职条款可以进行协商和调整,以满足双方的需求。毕业生应当谨慎对待离职决策,确保在离职过程中遵守合同约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