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协商包括了单位提出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两种情况。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作三年被辞退应拿多少经济补偿 具体看用人单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会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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