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介绍人有责任的情形是:在刑事犯罪中,介绍犯罪的人一般会认为是行为人的共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介绍人如果仅起到中间人的作用,没有在合同范围内签字表明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