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过实地查看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公示资料,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征求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的评价意见,和对有关人员进行座谈等形式,审计组都能做到目标明确、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科学分工,搞好工作协调,依据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各审计组认真执行审前公告和审计公示制度,现场审计人员自觉遵守廉政纪律,文明审计,树立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