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倒闭,劳动者应获得双倍赔偿金。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公司倒闭,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上市公司倒闭,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当上市公司倒闭时,员工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的权益应得到妥善保护。首先,根据劳动法,员工应享有工资、加班费、年假等合法权益的支付。其次,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应得到及时缴纳和转移。此外,根据公司倒闭情况,员工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或安置帮助。在处理倒闭事务时,法院或相关部门会介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公正对待。员工应及时联系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以便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建议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保留相关证据和合同,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结语 在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员工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应得到合法权益的支付和保护。此外,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员工还可能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在处理倒闭事务时,员工应与劳动保障部门联系,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保留相关证据和合同,以备不时之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或相关部门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