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债权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其仅需申报出资即可,无需实缴出资,,《合伙企业法》即要求合伙人必须实际交付认缴的出资。 一、口头合伙人拿钱跑了 合伙人卷款跑路是违法行为,数额大的有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少的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有限合伙人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责任,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就应该参照上面公司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应的责任,即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有限合伙人补缴或返还,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吗?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出资方式: 1.以货币出资。 2.以实物出资。 3.以知识产权出资。 4.以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由企业承担还款责任,在其不能清偿的范围内,由其投资人承担补充责任。因其投资人变更可能导致企业实际财产的减少及偿还能力的降低,原投资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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