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强制签三方协议怎么举报 |
释义 | 一、学校强制签三方协议可以举报吗 1.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2.三方对于学校来说是统计就业率用的。对学生而言,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报考公务员,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招聘、录取,如果没有干部身份就会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无法到该单位工作还有一些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干部身份有关将来进入公务员序列提干或者评定职称,也需要有干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户也会要求干部身份。 3.不签三方协议,影响的可能是学校所谓的就业率,但如果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必须正常办理毕业手续,不签三方协议,不对学生毕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2、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二、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吗 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2、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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