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怎么处罚? |
释义 | 拖欠工资一年的,并且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之后,还继续拖欠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为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一、拖欠工资赔偿标准 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具体的金额由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二、离职后拖欠工资怎么算补偿金 离职后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怎么办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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